- 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我们不仅要满足公众的基本知情权,我们更要诚实地告诉公众,在这些看得到的风险之外,还有哪些环境风险、生态隐患未来需要全体社去共同预防和担当。
- 冯永锋2013-12-23 15:52阅读(3)
- 一个人关注很多议题,发表各种各样自由生发的言论;同时,也会被很多人关注,最终,养成的是一个持续与野性社会高度互通的公益组织。这样的组织,会像“风一样透明灵动”。
- 冯永锋2013-12-23 15:45阅读(0)
- 《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虽然在原来基础上有所改观,可究其情形,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放宽“尺度”,还是太小。公众很难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小放即满”。
- 冯永锋2013-12-23 15:34阅读(0)
- 一个有进取心、知道业务无止境的机构,就会永远面向社会需求,随时让自身保持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样,面对新业务时,才可能有一定的新奇感。
- 冯永锋2013-12-23 15:20阅读(0)
- 获取社会信任的办法是积极地投入真正有价值的公益业务中。在这过程中,即使出现了一些意外和错误,也会得到公众的理解,因为,只有做事的人才会犯有价值的错误。
- 冯永锋2013-12-23 15:15阅读(2)
- 如果一个社会,“人人都无权发起公益诉讼”,那么,“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也必将无权发起公益诉讼。制定环保法律的人,操纵环保法律的人,永远比环保组织更加无情,更加...
- 冯永锋2013-12-23 15:13阅读(0)
环境受损程度须让公众知情
当公益组织植入微博的基因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仍未放宽
往“不确定”的肩膀上靠一靠
“共生群落”的公益
公益诉讼是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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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至今,长期在民政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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