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义工联动 须从单相思向两厢情愿思维转变

郁派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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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专业社工的发展,社工+义工进行社会服务的模式,几乎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标杆。于是乎,各级政府只要出台发展社工的政策文件,必定随之出台社工义工联动方案。这种社工、义工、居民三赢甚至社工、义工、居民、政府四赢的局面,看起来很美,实则实现不易。因为当前两者发展土壤的薄弱、角色不同和认识上的分离,社工和义工之间本身存在不少差异。在大陆,志愿服务是草根公益的代表,而社工发展、社工义工联动机制则是更多从政府,从社工行业初期发展的立足点出发而定的,不可否认,我们的不少政策制定者,甚至机构领导者,推动联动机制的目的,更多的是从广泛人员参与,弥补自身不足等方面考虑,主观臆断觉得能够优势互补,对自己好的也就是对别人好的,对志愿者本身的内在需求却只停留在他们“需要服务”或者“愿意服务”的层面,由此推动的联动机制,纯粹是单相思,出现联而不动的尴尬局面在所难免。

我们在各种理论概念的基础上,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社工与志愿者的角色差异,即社工是通过专业学习并付出全部职业时间从事社会服务、指导社会服务专业人员;志愿者就是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服务、帮助社会人群的群体。应该说,社工和义工之所以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两者服务的领域和服务的目的是相同的,意味着客观存在沟通合作的基础。但仅仅只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路径相差甚远,两个群体的自我认知有区别。志愿者认为,只要有热情、有爱心、有诚意,就可以为社会人群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强调要有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更好地发挥服务效果。观念上的不同,管理体制的分离,造成两股本该相交的力量隔河相望,产生资源分散、服务重复,削弱其社会作用。现实条件是,很多社工在政府单位面前,变成了义工,变成了免费劳力,因为社工“时间自由,周六日都随便”、“可随时调派,无人强烈干预”,我想每个从事一线服务的社工都有“被志愿服务”的经历。志愿者呢,有的是单纯想做一点事情,有的是单纯想打发时间,稍有经验的志愿者,在如今社工专业服务成效不能很好凸显的情况下,则可能偏激地以为志愿服务完全可以取代社工专业服务。于是乎,造成如重阳节大家抢着“献爱心”,老人院的老人一天被洗8次脚之类事件发生。

这是政府及相关人员积极推动二者联姻的原因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社工和志愿者在社会服务的过程中是密不可分的,但二者间不是等同或取代的关系。王思斌曾强调说,社工是职业性、专业性、组织化的,而志愿服务则是非职业、非专业、自主自愿的,两者无法相互替代。他认为,社工具有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而志愿者具有队伍庞大、人才众多的群体优势。因此,两者只要能够很好结合,将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准,最终达成群众受益、社工提升、志愿者也收获快乐的多赢格局。笔者认为,如今,党和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社工与志愿者的积极合作,大量社会团体、社区机构的服务项目也在积极探索了丰富多样的合作途径。形势大好,前景诱人,但在此之前,我们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而从社工角度出发,首先要解决的是思维问题,摆正社工和志愿者的关系。

当前社工与义工的联动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志愿服务组织中的社工,强调“管理”。社工主要安排在共青团、义工联、志愿者发展中心等志愿者集中的地方工作,以义工发展专员的角色,管理志愿服务。笔者曾有这种合作模式下两年的工作经验,一般社工发挥主导作用,无论是档案管理,志愿服务策划,还是队伍组建和管理,都会落到社工身上,社工俨然成为一个“打杂”的角色,上面的任务层出不穷,社工应接不暇,很多好的想法都会因为各种原因难于推动。而志愿者本身呢,因为有了“打杂”的社工,他们会更加强调在行动中的参与,即“有什么活动你告诉我,我到时候看看有无时间去”,难于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二是社工组织下的志愿服务队伍,强调“指导”。志愿服务的内容和资源一般有中心的宗旨决定,前期有社工倡导组建或协助组建,即社工带义工,义工往往把社工当成老师,忽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因为日常形成的依赖性,一般难于“断奶”;三是社工机构与志愿服务队伍,强调“合作”,相关比较平等,但是日常联系较少,一般只在大型活动才相互配合。

其实不管哪种联动方式,作为社工都应该更多地检讨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否从志愿者个体和群体的需求出发,你的愿景是否也是他人的愿景?很多机构或者社工中心,甚至志愿服务团体中的社工,都不断为志愿服务人员的流失而头痛不已,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切,志愿服务土壤、志愿群体本身自然是有一些原因,但是作为联动者的我们,是不是没有什么责任,其实不然。合作贵在真诚和平等,政府和舆论鼓吹的社工带义工,社工指导义工,一定程度上是会给志愿者造成软性伤害的,所以我们日常工作,稍有不慎,便会造成志愿团体的偏激,不是过度依赖,就是相互轻视。在当前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和社工发展都不是很不完善的前提下,更应该携手共进,但这种携手是平等的,是尊重的,而不是站在一个导师、管理者的角色去操作的。

关于社工和志愿者,香港的社会福利模式提供了一个更为灵活的组合框架。在香港的社会服务中,各种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体、非营利组织之间呈现既良性竞争又积极合作的状态。由于政府评价社会服务的效果,着重看服务的资源整合与受益人群,而不考虑部门、机构、社团利益。这样,不论是社工还是志愿者,为了做好服务项目都会主动寻求相关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使用最大化,服务效益最大化。从我们的情况看,增进沟通,互相了解,两厢情愿,逐渐建立双方相互支持、合力服务、造福社会的格局,是双方良性发展的最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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