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大山里的“失依儿童”们

张志豪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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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描述:失依儿童,指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生身父母和其他具有亲情关系的成年人正式照顾的16岁以下儿童。无人抚养的儿童被NGO组织称为“失依儿童”,确切的是指失去了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照顾的孩子。中国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孤儿补贴的,是父母双亡的孩子。由于父母一方健在或者有法定监护人,这些孩子因种种原因无人抚养,却享受不到国家每年给予孤儿的生活补贴。这些现象主要存在于偏远贫困的少数名族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失依儿童数量约有2万人。四川省彝族凉山自治州,国家级贫困地区,属于连片贫苦地区,彝族人民大多数生活在大山深处腹地,依山顶而居,背称山鹰部落,他们居住疏散,同村同组户与户之间都相隔数公里,这里气候恶劣,许多村庄不通车不通电,基本与外界隔绝,高海拔,路况危险,加上当地政府反毒品防艾滋病宣传能力不够,凉山州也成为了艾滋病重灾区,大量年轻父母因此过世,丢下了许多孤儿和单亲孩子,剩下的由老人看管,没有经济收入。

导致原因:第一,计划生育政策在偏远山区难以切实执行;第二,偏远山区经济开发力度不够,导致大量劳动力在本地无法谋生而外出务工;第三,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尚未深入,要不是媒体记者的揭露报道,也许失依儿童这一嗷嗷待哺的弱势群体还没能进入社会的视野。

领域介入:针对儿童因其父母死亡、家庭破碎等因素而失去父母照顾,无法于家庭中获得一般儿童所能拥有身、心理发展与要之满足的不幸儿童,以机构照顾、寄养照顾或收养服务等方式,所提供之养护、照顾及家庭教育等替代性的照顾服务,称之为失依儿童教养。失依儿童的教养方式,在早期是以机构教养为主,常见的型态是以集体教养的育幼院所,提供失依儿童群居经验、日常生活照顾、卫生的饮食、医疗照顾与社会工作的服务。 其后随着照顾理念发展, 机构是教养则转变为“小家庭式” 的照顾方式 (Cottage Plan: Family-style Units) 。另一种以完整家庭为基础的照顾教养措施,亦被建议使用,包含有安置时间限制的寄养照顾,以及永久安置的收养服务。目前在儿童福利服务的分类上, 多以服务方式来针对不同的对象提供适切的服务, 因此在失依儿童的认定上已较详细地区分为孤儿、 弃婴、 单亲家庭儿童、 父母因并获入狱服刑乏人照顾的儿童、 或父母亲职能力不足以照顾儿童者等。

张志豪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社区服务中心社工、东莞志愿者,曾担任免费午餐四川西南二区助理兼志愿者指导员,曾服务于特殊儿童服务、民政工作,居家养老等领域。